各学院(部)、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社科办【2019】1号)精神,中国美术学院艺术哲学与文化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2020年度课题开始申报,现将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总体要求,聚焦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前沿问题,注重多学科综合研究,积极培养基地自身的研究特色和优势研究领域,着力打造高水平、标志性成果,构建浙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高地。
二、课题级别与资助额度
本年度基地课题级别为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根据课题申报数和立项数3:1的比例确定。2020年度重点研究基地设3项课题,每项课题经费为5万元。
三、课题申报
本年度基地课题申报工作在省社科联科管处和基地依托单位指导下,由本基地负责组织开展。本基地根据自身重点研究方向和发展规划,围绕基地研究领域的学术前沿问题,明确具体选题方向为美术学研究、绘画方法论研究,不另设课题申报指南。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基地的一项课题,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项目未结题的,不得申报基地课题。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研究时间自立项日起算。
申报项目未入选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的,基地酌情立项为基地自设课题,资助标准由基地自行确定。
四、结题要求
1.课题成果的研究内容必须紧扣申报主题和研究范围。公开发表的论文,须首要标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美术学院艺术哲学与文化创新研究院)课题成果(编号xxx)”字样;出版的著作,须将“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成果”作为同一级别课题的唯一标注。未达到以上标注要求的,结项时不予认可。
2.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应同时发表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的一级期刊论文1篇以上;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应发表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的一级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期刊级别参照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2016年修订版》)。发表在SCI、SSCI、A&HCI等收录期刊且符合2016年(修订版)浙江大学学术期刊名录的外文期刊的论文,需所在单位提供审核意见,同时提供论文的中文译稿和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的收录证明等材料。
3.课题成果符合以下条件的,自动认定为结题:
(1)以立项课题为基础的相同选题立项为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以上;
(2)课题研究成果入选国家社科基金文库或获得省部级成果奖二等奖以上。
4.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将完整的结项材料包括研究成果,报经课题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基地及其基地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基地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照结项标准审核把关后,上报省社科联科研管理处办理验收结项手续。结项材料包括:
①研究成果(成果形式为专著的,提供出版后的著作3本(套);成果形式为论文的,提供发表刊物原件或与原件审核后的复印件1份。
②《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鉴定结题审批书》1份。
③符合自动认定结题条件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课题结项手续。
5.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课题管理
立项的基地课题,必须遵守省社科规划课题或省社科联课题的管理办法,以及所属基地的课题管理制度。基地与立项课题负责人签订《课题立项协议书》,明确有关要求。
立项课题的管理,由省社科联科研管理处与基地依托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基地督促课题负责人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并做好课题管理的配合工作和存档备案工作。
六、申报材料受理事项
1.本次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7日,逾期不再受理。请申报者在截止日期前将《申报表》(一式3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8份),申报表和活页一律A4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请直接在“浙江社科网”查询并下载。网址:http://www.zjskw.gov.cn。
3.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本次课题评审采取匿名方式,《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七、联系方式
(一)中国美术学院艺术哲学与文化创新研究院
联系人:郑莹
联系电话:0571-87164800,13588115168
邮箱:ysxxxyjs@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南山校区1C-503,邮编310002
(二)学校科研处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218266
邮箱:kyc@zisu.edu.cn
科研处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