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留和路299号浙江外国语学院·科研处、学科与硕士学位点建设办公室(合署)

邮编:310023

电话:0571-88213016

传真:0571-88213016

E-Mail:kyc@zisu.edu.cn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项目管理 > 项目申报
【省部级项目申报】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9 13:50:33  |  新闻来源:  |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部门及有关单位: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2020年度验收工作和2021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科发政〔2020〕26 号)已经发布(详见附件3),现予以转发,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1、本项目限额申报,我校可申报5项。每位申请人限报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排名1-3位)不得超过2项(包括在研项目)。如申报人已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且未结题验收的,应当在通过结题验收后,方可申报2021年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鼓励年轻人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年龄在35岁以下的数量应占各单位申报数的35%以上,项目负责人担任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数量不高于申报数的20%。

    3、我校申报截止时间:6月10日--71日下午16:00,逾期申报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4、申报方式: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服务地点切换为“浙江省”,选择“个人办事”,部门导航中选择“省科技厅”,选择办事事项中的“省级软科学研究计划的评审”,点击“在线办理”,选择个人注册,使用本人身份信息进行注册。申请人通过网络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申报人及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签章扫描件、项目可行性报告及其他附件。在申报阶段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5、其他要求

    (1)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表上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项目申请人同一年度已获得或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和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学校不予受理申请;项目申请人近两年内主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类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类项目和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等国家和省部级项目,与申请的软科学项目属于同类主题或研究内容存在较高相似性的,学校不予受理申请

    (2)项目研究期限2年,计划实施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3)项目经费分为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间接经费按总经费的30%列支。直接经费支出按要求不列支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参见《浙江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四章、第二十四条)。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88218266。


科研处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