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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5 18:03:10  |  新闻来源:科研处  |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部门及有关单位:

     2015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限额数
     
为确保项目研究质量,省教育厅将对下达给各高校的项目数量实行总量控制,本科院校逐步减少,高职高专院校适度增加。我校限报6项
 
二、项目经费
    
根据学校发展和项目研究的实际,资助项目一定的经费。其中,理工类项目资助经费一般不低于1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经费一般不低于0.5万元。
  
三、立项基本要求
     1.
重点支持学术思想新颖,立论充分,创新点突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的项目。鼓励和支持开展对策类课题研究。
     2.
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或已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或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教师不得参与申报。
     3.
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人每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只能参与2个项目的申报。
     4.
项目主要资助高校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具有合理的梯队。
  
四、申报办法及截止时间
     1.
我校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3日下午16:00,申报人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申请书(附件1)和评审表(附件2)及其纸质版各1份经学院(部)科研秘书汇总提交科研处。科研秘书报送材料时须提交一份加盖公章的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时间紧迫,没有时间再退回反复修改,请抓紧时间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注意:评审表用于匿名评审,不得泄露个人及单位信息,否则作废。

    2.学校确定立项的项目要在网上(网址:http://www.zjkysz.cn)完成《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填写。《申请书》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若在信息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取得联系。

    科研处联系人:徐荣祥,电话:88218266,E-mail:zisukyc@163.com

附件:下载

1.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

2.评审表

3.申报汇总表

       
 2015
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