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留和路299号浙江外国语学院·科研处、学科与硕士学位点建设办公室(合署)

邮编:310023

电话:0571-88213016

传真:0571-88213016

E-Mail:kyc@zisu.edu.cn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首页栏目 > 信息通知
【省部级课题申报】关于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3 22:28:01  |  新闻来源:科研处办公室  |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8〕139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就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额

  本次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包含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附件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附件2)、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附件3)、教育廉政理论研究(附件4)等4个专项任务项目。其中,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我校每类限报2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项目不实行限额申报。

二、申报时间

  专项项目自2018年8月6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其中:

  1.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日16:00,届时若未报满则延长截止时间至报满为止,最迟不晚于9月5日(以提交申报书电子版时间为准)。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项目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0日。

  请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并提交相应材料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送材料要求

  申请人需报送以下材料至科研处:《申请评审书》(全表)2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匿名评审表(B表)2份,单独装订,夹在全表内。《申请评审书》统一用A4纸打印。要求《申请评审书》的编排顺序须与《申报一览表》的打印顺序一致。

  项目申请人应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其他未尽事项,按各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通知执行。

 

  科研处联系人:崔庆、陈歆莹,电话:0571–88218266

  邮箱:kyc@zisu.edu.cn

附件:

  附件1:关于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关于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3:关于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4:关于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教育廉政理论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 研 处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