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分院
根据省教科规办[2004]4号文件的通知要求,省教科规划办将于2004年3月至5月对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各类课题和省立项重点研究课题开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4年3月1日至4月10日自查,4月11日至5月30日抽查。
二、检查范围
1.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2001、2003年)立项各类研究课题。
2.浙江省教育科学“十五”规划(2001、2003年)立项重点研究课题。
三、检查内容
1.填写《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研究进度汇总表》。
2.由各课题负责人撰写课题研究进展和中期阶段性成果书面汇报材料(2003年立项的全国教科各类课题撰写开题实施情况汇报),一式三份(2000——3000字左右,用A4纸电脑打印)。
请各课题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课题自查工作,并于4月7日前将《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研究进度汇总表》及有关书面汇报材料送交科研处。
附: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研究进度汇总表(下载)
科 研 处
200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