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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关于2010年度科研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9-17 10:21:18  |  新闻来源:科研处  |  浏览次数:

浙外院〔2010〕50号

浙江外国语学院关于
2010年度科研课题申报的通知


各部门、学院(部)、直属单位:
    浙江外国语学院2010年度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原则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省当前和“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理论和现实问题,选择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教育教学中相关的课题进行研究,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教育强省服务。
    2.优先考虑结合我校“办学特色鲜明,教育品质一流”的目标而开展的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等具有较大价值和实际效果的研究课题,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服务。
    3.2010年度科研课题不设具体指南,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自由选题申报。
    4.鼓励在理论、实践或研究方法与角度上有所突破和创新的课题。
    5.从我校现有条件出发和在研究者现有成果基础上,选择可行性较大的研究课题,鼓励组建研究团队,集体攻关。
    二、课题申报
    1.本次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申请者须在申请表封面的“项目类别”中注明。一般课题只面向尚未获得高级职称的教职工;重点课题要求有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2.校级课题实行隔年申请制,即上一年度已有课题立项者,本年度不得再申请;凡在校级课题中已立项但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本次不能申报。
    3.课题申请者须为学校在职教职工。申请者根据选题,拟定课题研究方案,填写申请表(须打印),一式2份,由所在单位初审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科研处。
    4.重点课题资助经费为2500至3000元,一般课题资助经费为1000至1500元。
    5.重点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一般课题为1年。
    6.本次课题申报截止时间:2010年10月30日,过期恕不受理。
    希望各单位认真发动、组织好课题申报工作。
    附件:浙江外国语学院科研课题申请表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