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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浙江省(2009年度)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9-19 10:23:38  |  新闻来源:科研处  |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教科规办[2010]11号文件通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组织开展浙江省(2009年度)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的成果必须是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年度规划及以上课题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教育部规划及以上课题(包括经省教科规划办备案的子课题),必须以各级各类教育和各学科教学活动为研究对象,具有较强的原创性和创新性。
    2.申报研究成果必须是在2009年12月31日前结题的、且符合当前时代特色、富有创新性的研究成果。
    3.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书》一式六份;课题研究结题报告、科研论文、结题证书复印件、成果活页评审表各一式五份(有关附件不作要求,可随报一式二份)。填写《成果活页评审表》不能出现有关学校、个人等提示性信息,确需出现的一律改为“××”学校或“×××”,违反申报规定将取消参评资格;评奖工作结束后,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
    4.集体成果的申报人数最多限5人,即:课题负责人1名,课题组成员4名。
    5.《申报*评审书》、《成果活页评审表》等可在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下载,网址:www.zjedusri.com.cn—教科规划栏。
    6.申报者请于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交科研处。
    本次评奖名额数较少,请各有关单位严格审查,推荐高质量的优秀成果申报。

科 研 处

2010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