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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23 09:56:05  |  新闻来源:科研处  |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社联发[2011]10号文件通知,为 进一步扶持和培养我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根据《浙江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二五规划(草案)》,省社科联特制定《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1—2015)》,现已下发实施。现将“行动计划”第一期人选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人应认真阅读《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1—2015)》及申报通知,注意申报条件。
    2.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申报通知、申报表、活页等)请直接上网查询和下载,网址为:http://www.zjskw.gov.cn/。
    3.申报人须于4月20日前将《申报表》(一式2份)、《活页》(一式10份)送交科研处,申报表和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4. 每位申报人(含团队成员)必须根据个人或团队学术发展方向规划,设计申报2011年课题(申报不受学科及指南限制),采用2011年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表及论证活页,并在课题申报表首页“课题类别”栏中注明“青年人才课题”,此类课题和2011年省社科规划其他类型课题同步申报评审(我校课题申报截止日期:4月14日)。申报青年人才课题者,不能同时申报其他类型课题。
    凡有国家社科基金(含三个单列学科)在研项目和省社科规划课题(含基地和文化研究工程课题)未完成,且在研课题与申报人学术规划密切相关者,将原课题申请书和活页各一份报省社科规划办备案,作为学术规划第一期课题,如申报人获得入选,规划办将适当追加部分研究经费;如在研课题与申请人学术规划相关性不大,允许申报新的课题,但必须附上限时完成该课题的承诺书(需本人签字,学校盖章作信誉担保)。
    请各有关单位组织好申报工作。

科 研 处

201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