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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部201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02 16:34:20  |  新闻来源:科研处  |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发厅函〔20124号),201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201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共4个奖种。

二、申报要求

所有推荐项目须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对项目的水平、创新性、经济和社会效益、推荐等级进行评价和推荐。

三、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推荐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推荐参加教育部遴选。

四、申报步骤

1.登录网址:http://211.68.23.93/xmsb(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网络申报系统网站)。目前科研处还未收到教育厅发放的推荐单位号和口令,在获得该信息后将由科研处向申报人发放推荐号和校验码。

2.注册基本信息:完成人登录系统后,在注册基本信息页面下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并保存。

3.准备网络推荐材料:完成人登录系统后,在准备网络推荐材料页面下按页面说明操作。

4.上传推荐书主件:完成人登录系统后,在上传推荐书主件页面下,上传从“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系统”中导出的推荐书DAT文件。

5.上传附件:完成人登录系统后,在上传附件页面下,按页面说明上传PDF文件和JPG文件。

6.提交确认:完成人登录系统后,在提交确认页面下,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提交。在推荐单位未推荐之前,可以点击取消提交按钮取消提交,重新编辑、上传。

五、申报截止时间

1.各有关单位可于201271后登录“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网络申报系统”(http://211.68.23.93/xmsb)进行网络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828

2.推荐项目书面材料4套(含一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请于828前交到科研处。对于推荐国防专用项目,需书面推荐书12套(含一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

3.有意申报者请于710前致电科研处告知申报情况。

六、交纳项目评审费

按照有关规定,每一推荐项目需交纳项目评审费300元,与书面材料一并上交至科研处。

联系人:郑蓉,0571-8821826613754329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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