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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2年浙江外国语学院“高层次项目培育” 专项基金立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13 07:59:29  |  新闻来源:科研处  |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门:

我校首次高层次项目培育专项基金申报评审工作已结束,经各部门、学院(部)、直属单位推荐,校外专家送审,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校内公示,确定刘钢《中国等八个有代表性经济体人均产出稳定状态在世界上的相对变化及政策探讨(1960-2009)》等4个课题作为资助。现将立项及资助情况公布如下:

2012年浙江外国语学院高层次项目培育专项基金立项课题

序号

 

课题名称

资助金额(万元)

1

 

中国等八个有代表性经济体人均产出稳定状态在世界上的相对变化及政策探讨(1960-2009)

1

2

方美玉

电子商务信用评价模型及应用研究

1

3

 

金融复杂性与动力学机制研究

1

4

 

随机电磁脉冲光束的产生及其在谐振腔内传输特性的研究

1

请各课题负责人和所在学院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在研究期限内必须举办不少于1次有关项目研究的学术沙龙,集体探讨项目进展情况。学术沙龙举办信息须在校园网上发布。否则不予接受结题申请。

2、本项目必须申报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项目等高级别项目,并取得以下成绩之一,可准予结题:

(1)同一项目组成员获得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项目等高级别项目立项(与研究项目相关、以浙江外国语学院为主持单位)。

(2)在浙大一级期刊/ SCIE收录/EI收录(光盘版)及以上发表2篇以上,或在浙大人文社科权威期刊/SSCI、A&HCI收录/SCI(核心)收录/《光明日报》(理论版)/《人民日报》(理论版)/《新华文摘》(转载3000字以上)及以上发表1篇以上,与研究项目相关、以浙江外国语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且能反映项目组全体成员研究成果的学术论文。

(3)研究报告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以发文等形式采纳。

3、研究期限内经费分两期拨付。立项时先拨付资助总经费的50%,结题后再拨付总经费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