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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06 11:10:08  |  新闻来源:科研处  |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部门:

    根据《关于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36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
   
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
   
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
   
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
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
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同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
   
2)得到过研究经费资助或出版资助的成果;
   
3)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成果;
   
4)申报成果为近5年(20081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6)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以学院为申报单位,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如下:
    1.
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项,由我校科研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我校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
    2.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一览表》(以下简称《申请一览表》)可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下载。《项目申请书》启用2013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3.
请各学院于2013516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8,《申请一览表》1份并加盖公章,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3套送至科研处。《项目申请书》和《申请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zisuky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4.
网上提交的《项目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所有纸质材料都应使用A4纸双面印制。
   
四、出版要求
   
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出版。对最终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过鉴定并经教育部社科司批准后,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但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联系人:崔庆 联系电话:
88218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