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部)、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3—2020年)》,深入推进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支持和鼓励我校青年教职员工潜心科研,着力提升我校科研效益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外国语学院首届青年教师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条件和范围
(一)评选的基本条件
1.参评成果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符合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学术道德良好,治学严谨,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社会效益良好。
2.申报者需为我校在职教职员工,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5月25日后出生)。
3、“浙江外国语学院青年教师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两年评选一次。此次参评成果必须是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成果;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成果,其主要研究对象是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亦可列入评奖范围。
(二)评选的范围
1.参评成果须是国内外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成果(包括著作、论文、研究报告、学术性研究类译著、学术资料整理、工具书等),以及未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进入党委政府决策、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应用对策类研究成果(研究报告)。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必须以单篇论文申报,不得以系列论文形式申报。国外发表的研究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需有相关收录证明。国外发布的非中文写就的研究成果所用语言要求为英语,且需附上中文提要(1000字以内)。
2.未公开发表的成果必须具有厅级及以上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厅级及以上政府采纳转化为决策文件、或被厅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推广应用,具有广泛影响,产生效益的证明文件等。
3.研究成果署名为浙江外国语学院。
4.凡属合作成果,我校教职工应为第一作者,并有明确的任务分工。
5.已获厅级及以上奖励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申报要求和方法
(一)请根据评选条件和范围填写申报表。由所属单位负责对申报项目初审并签署意见后,连同成果原件,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处,并将电子版发送到zisukyc@163.com。联系人:张佩丽,联系电话:88218266。
(二)申报表须打印,一式4份。
(三)单位申报情况汇总表一份。
(四)申报截止日期:2014年5月25日。
三、奖项的设立与奖励
本次评选将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优秀成果的奖励等级分设一、二、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