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留和路299号浙江外国语学院·科研处、学科与硕士学位点建设办公室(合署)

邮编:310023

电话:0571-88213016

传真:0571-88213016

E-Mail:kyc@zisu.edu.cn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首页栏目 > 信息通知
关于申报教育部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21 16:39:53  |  新闻来源:科研处  |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教育部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

  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共四个奖种。

二、推荐、审批程序

1.本次优秀成果奖推荐项目数额不限,申请人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积极申请。

2.有关注意事项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见附件1)和《推荐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见附件2》。

3.推荐书及其填写说明见《推荐工作手册》(见附件3)。

三、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遴选、推荐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向教育部推荐。

四、交纳项目评审费

按照有关规定,每一推荐项目需交纳项目评审费300元(含直报项目)和成果登记工本费(登记证书工本费=项目的完成人人数×35元/人),与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材料一并上交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五、推荐截止时间

  本次推荐评奖项目需先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进行登记(如何登记见附件4),请拟申报人员务必尽早、最迟在2014年8月15日之前告知科研处以便我们及时掌握信息完成登记,并请于同期完成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的报送工作(具体报送材料的内容和数量见附件2相关内容)。

暑假期间科研处每周一、二有人值班。若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疑问,可向科研处咨询,也可向教育部相关人员咨询(教育部联系方式见附件1通知)。

科研处联系人:徐荣祥、崔庆,电话:88218266,E-mail:zisukyc@163.com

附件: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 推荐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

3. 推荐工作手册

4. 成果登记须知

科研处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