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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14-12-19 12:42:09  |  新闻来源:科研处  |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已经开始申报,为提高我校的项目申报质量,决定延长预申报时限,有意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老师可在201516前将申报书交学院(部)科研秘书,科研秘书统一将申报书提交科研处。科研处将组织专家作评审指导,帮助申报人对申报书进行完善。

同时,由于有前期研究的积累,以省社科规划课题为基础经过深化、扩展进一步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有一定的优势,因此鼓励有省社科规划课题在研的老师充分利用省课题的研究基础积极申报国家课题。申报书请于201516前交学院(部)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统一提交科研处。

建议申报2015年度省社科规划课题的老师同时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其他相关事项请参阅科研处20141215日发布的《关于申报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科研处

2014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