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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浙江省(2013—2014年度)重视教科研先进单位、教科研先进集体和教科研先进个人及2014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28 20:22:24  |  新闻来源:科研处  |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表彰我省在推动教育科学研究事业发展中出现的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教科研先进个人,进一步总结教科研管理的先进经验,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教科规划办决定开展浙江省(2013—2014年度)重视教科研先进单位、教科研先进集体和教科研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同时,为进一步促进我省优秀教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开展2014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浙江省(2013—2014年度)重视教科研先进单位、教科研先进集体和教科研先进个人
   
(一)评选范围
    1
、重视教科研先进单位评选范围: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2
、教科研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处(室)及教科研部门,全省中小学、幼教、职成教等各类学校,高校有关处、室、系、分院等部门。
    3
、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教科研及其符合条件的个人。为体现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精神,先进个人向基层教师倾斜,且厅机关及直属机关人员(杭州外国语学校不在列)暂不参与评选。
   
(二)评选条件(请见附件2)
   
(三)申报数量
   
教科研先进集体、教科研先进个人我校各有1个名额。
   
(四)申报程序和受理截止时间
   
申报单位和个人需要填写相应《申报表》一式7份(申报表中“所在单位推荐意见”由科研处签署;如有需要,在申报表左上方注明“有附件”。可随附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合订成册。如是专著,提供专著封面、目录、封底及专著内容简述报告,和其他材料一并合订成册,无需提交专著。),经科研秘书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申报材料同时发至科研处邮箱。科研秘书提交材料时还需提交一份加盖公章的汇总表(附件6)。
   
(五)本奖项我校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8月15日
   
(六)评选办法
   
先由各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教育科学研究所(院)、(高校由学校和科研处)进行初审,再由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复审,并随机抽取部分复审合格的先进单位和先进集体进行实地考查,最终由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终审,并发文公布。
  
   
  二、2014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
     (
一)参评成果范围和要求
    1.
申报的成果必须是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年度规划、重点、体卫艺、农村青年教师专项课题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各类课题(包括经省教科规划办备案的子课题),必须以各级各类教育和各学科教学活动为研究对象,具有较强的原创性和创新性。
    2.
申报的成果包括:课题研究结题报告、专著和科研论文等,必须是在2015年9月30日前结题,并取得结题证书的课题研究成果。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
科研成果为一本专著中的部分章节或一套同名多卷(册)本著作中的部分卷(册)。
    2.
申报人不是成果的主要拥有者(以是否著名在前、是否课题负责人等方式认定)或成果归属有争议的。
    3.
未经省教科规划办备案的教育部各类课题的子课题研究成果。
    4.
已取得教育部、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省教育厅基教成果奖及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
    (
二)申报评审程序
    1.
初审:高校由科研处负责初审。
    2.
复审:教育科学规划办负责复审。复审前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对审报材料的资格及规范性进行核实,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参加盲评。
    3.
评审:10月份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委托国内知名专家(外省)进行活页盲评打分,并根据活页盲评打分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产生候选科研成果,再将候选成果送省教科研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等媒体公示,并设置为期7天的成果争议期。
    4.
终审:成果争议期结束后,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终审,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
三)申报名额分配
   
此次申报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我校有4个名额。
    (
四)其它
    1.
申报材料包括:
    (1)
《申报·评审书》(附件7,一式2份),“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由所在学院(部)填写;
    (2)
合订成册的课题研究主报告(一式6份)(包括主要研究内容,证明科研成果价值的论文、结题证书复印件,其中主报告应包括研究针对的问题、研究方法和路径及研究成效,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
    (3)
合订成册其它佐证材料(一式3份,如没有可不提交);
    (4)
成果活页评审表(附件8,一式6份);
   
填写《成果活页评审表》不能出现有关地区、有关学校、个人等提示性信息,确需出现的一律改为“××”地区,“××”学校或“×××”,违反申报规定将取消参评资格
   
(5)汇总表(附件9,个人填写银行账号时请注明是工行或建行)
     2.
电子材料的报送需与纸质材料同时进行,由各学院(部)科研秘书负责收齐汇总,学院汇总表(附件9)以“xx学院教科研成果奖报送汇总表”命名,每个成果的活页评审表和主报告放置在一个独立的文件夹,文件夹以“学院名+序号”命名,如“英文学院01”,序号应与汇总表中的排序相对应。评奖工作结束后,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
     3.
省教科研优秀成果奖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
     4.
集体成果的申报人数最多限5人,即:课题负责人1名,课题组成员4名。
     5.2014
年度省教科研优秀成果,设一等奖30项、二等奖40项、三等奖50项。
   
科研处联系人:徐荣祥,电话:88218266,E-mail:
zisukyc@163.com



    
附件:
    1.
申报浙江省(2013—2014年度)教科研先进名额分配
    2.
浙江省(2013—2014年度)教育科研先进评选条件
    3.
浙江省(2013—2014年度)重视教科研先进单位申报表
    4.
浙江省(2013—2014年度)教科研先进集体申报表
    5.
浙江省(2013—2014年度)教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
    6.
申报浙江省(2013—2014年度)教科研先进分类汇总表.
    7.
2014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8.
2014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活页评审表
    9.
2014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汇总表(高校)

科研处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