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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5-10-27 15:08:58  |  新闻来源:科研处  |  浏览次数:

 

各重点学科、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重点学科的建设与管理,确保校重点学科建设目标的实现,为申报更高一级的重点学科打下坚实的基础,凸显学校办学特色,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浙外院〔201112号)和《浙江外国语学院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学科名单的通知》(浙外院〔201412号)精神,决定对第二批校级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重点学科建设目标的完成情况(包括学科研究方向与学术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研仪器设备与图书资料购置,科研学术成绩及社会经济效益,国内外学术交流,服务地方等);

2、学科建设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3、学科建设与管理所取得的经验与存在的问题,与国内外同类学科相比的优势与差距,今后应采取的措施和建设重点。

二、检查范围

校第二批重点学科名单

序号

学科名称

学科负责人

所在学院

1

日语语言文学

夏菊芬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2

应用数学

梅雪峰

科学技术学院

3

外国地区与国别史研究

潘迎华

社会科学教研部

4

法语语言文学

李元华

西方语言文化学院

5

财务管理

杨莲芬

国际商学院

三、检查步骤

1、填写表格。20151027115。各重点学科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重点学科中期检查表》(格式见附件),表中重要数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材料审查。201511612日。科研处对各重点学科送交的《浙江外国语学院重点学科中期检查表》及有关附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等。

3、会议评审。201511月中下旬。召开会议,听取学科负责人(学科带头人)PPT汇报,反馈评审意见,确定中期检查结果,并报学校批准公布。

四、有关工作要求

1、中期检查是重点学科建设的重要环节,希望各重点学科及有关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检查工作。

2、请各相关单位相关学科于2015115前,将《浙江外国语学院重点学科中期检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2份送交学校科研处,所有材料需报送相应电子文档。

科研处邮箱:zisukyc@163.com联系人:崔庆

联系电话:88218266

附件  浙江外国语学院重点学科中期检查表                                               科 研 处

                                           2015年10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