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有关管理规定及工作要求,现对2015年项目年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检查对象:
全校所有在研的2014年及之前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以下简称某年项目),不含修改复审、已经提交结项的项目,今年底前预备结项的项目也可不参加年检。
检查工作要求:
1、年度检查以中期检查为重点,所有项目在研过程中都应进行一次中期检查,其他年度(除立项、结项年度)提交进展报告。
2、本次进行中期检查的主要为2014年项目,以及2014年未参加中期检查的2013年项目,课题组应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参加检查,其他在研项目提交项目进展报告(见样例);2014年项目如原定在2017年7月以后完成的(以项目立项时记录为准),可以在明年参加中期检查,但本次应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如有重要事项需要变更的,一并填写提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3、各学院(部)及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年度检查,根据各自实际组织年检工作,确保应检尽检;督促各项目按进度、高质量推进研究;严格控制申请延期,督促应结题项目加紧结项。预计今年底前提交结题而本次免检的项目如未按时提交,届时需作出情况说明,未予说明的,公开通报批评。
4、各学院(部)填写本学院(部)《浙江省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情况汇总表》,确需申请延期结项的项目还需另行填写《浙江省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延期汇总表》。
以上所涉材料中,各课题组将材料提交到所在学院(部)科研秘书,各学院(部)需提交到科研处的材料包括:(1)中期检查项目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其他各项目的进展报告;(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如无重要事项变更则不需提供);(3)《浙江省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检查情况汇总表》、《浙江省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延期汇总表》。其中(1)为纸质和电子稿(电子稿统一按照“负责人姓名+项目号+《中期检查表》”或“负责人姓名+项目号+进展报告”的格式命名),(2)为纸质稿,(3)为纸质和电子稿。各学院(部)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3日,提交纸质材料前请科研秘书核对确保纸质与电子稿一致,且项目负责人已在应签字处签字。如有项目重要成果需上报省级乃至中央部门的,可由课题组自行提交或本次通过各学院(部)一并提交。
特此通知。
科研处联系人:徐荣祥,电话:88218266,
E-mail:zisukyc@163.com
科研处
2015年11月4日
附件:打包下载
《我校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汇总表(2014年及以前立项)》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展报告(样例)》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浙江省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检查情况汇总表》
《浙江省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延期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