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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6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16 03:07:50  |  新闻来源:科研处  |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6年度中期检查(简称中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1.2014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含部省共建基地项目)。
  2.2013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5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3.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可以参加此次中检。
  二、中检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检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教育部直属高校及其他部委所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组织实施。
  2.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 “中后期管理系统现已开通,请有关学院协助、督促项目责任人登录社科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并在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科研处将对对中检材料进行审核汇总。
  4.报送材料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1份,项目负责人须签字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5.此次我校中检截止时间为201677
  五、注意事项
  1. 2014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

2.中检结果将在社科网公布。
  若在信息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取得联系。

科研处联系人:徐荣祥,电话:88218266E-mailzisukyc@163.com

科研处

2016615


附件: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2016年度需中检的一般目一览表(应参加中检)
   3.2015年度立项的一般项目一览表(可参加中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