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监察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浙监〔2012〕32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1号)精神,按照省教育厅部署并结合我校实际,我校新立项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不包括校级课题经费、纵向配套经费等学校经费)使用信息采取系统填报、网上公开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现就做好12月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1.有经费的科研项目应在立项后1个月内登录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系统(网址:http://kyjf.zjedu.gov.cn/)完成立项登记。
2014年以后立项,但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登记的项目,请于12月31日前完成立项登记。
2.每年6月、12月各更新一次过程信息(经费收支情况)。
已完成立项登记的项目,如果过程信息有变动,请于12月31日前完成过程信息更新。
3.项目结题验收后1个月内完成结题验收信息公开,并及时更新结余经费使用信息直至经费使用完毕。
已结题项目,请于12月31日前完成结题验收信息和结余经费使用信息更新。
登记公开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关于加强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及实行科研经费使用信息事前承诺公开制度的通知》及其附件(网址:http://kyc.zisu.edu.cn/item_xxtz.aspx?id=1198。)
请各单位重视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认真组织有关项目负责人及时填报信息,并做好初审工作。
若在信息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取得联系。
科研处联系人:徐荣祥,联系电话:88218266,E-mail:zisukyc@163.com
科研处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