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营造科研学术氛围、表彰先进,激发广大教师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学校开展2015 -2017年浙江外国语学院“科研贡献先进个人”的评选和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校全体教职工。
二、奖项设置
一等奖3人,二等奖6人,三等奖9人。
三、评选标准和办法
“科研贡献先进个人”的评选不采用个人申报的方式。由科研处统计2015年至2017年的年度科研奖励,以三年期间的总和进行排序,根据排序结果依次确定出一、二、三等奖人选(原则上每个学院不超过5人),经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公布表彰名单。
学校将适时召开全校大会予以表彰。
科研处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