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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教育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工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04-09-17 16:33:40  |  新闻来源:科研处  |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技部、教育部《关于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在科技创新中的若干意见》,全面落实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部振兴行动计划》,根据我省科教兴省的发展战略,结合我校的“改制和新校区建设”的战略目标,就进一步加强我校科学研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和发展我校科学研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浙江教育学院科研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是: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明确教学型大学的办学定位,围绕“建成一所有影响、有特色、综合性的教育大学”的改制目标,狠抓内涵发展;从我校实际出发,以突出科研特色为重点,以提高学术水平为中心,以科研队伍建设为突破口,以规章制度建设为保障,进一步开创我校科研工作的新局面。
    我校要在未来发展中继续保持强劲动力,就要充分明确科研工作在学校事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科研工作是学校办学成功与否的根本保证,是深化教学改革的先决条件,是提高教育质量的动力源泉,是提高各级干部、教师、管理和技术人员素质的重要途径,是我校改制及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学校要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为先导,通过科学研究过程,自觉推进先进文化的建设,培育和塑造学校精神,不断提升学校文化的创造力、凝聚力、辐射力和竞争力。
    要树立教科研兴校、科研兴师的观念,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形成人人搞科研、处处讲科研、通过科研促发展、通过科研促提高的局面。要树立科研为教学服务的意识,全面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要根据我校科研发展的基础和现实,以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与管理为重点,服务教师教育,形成教育学院的科研特色。在科学研究上,提倡求真唯实的作风,加强科研道德建设。要构建定位准确、层次清晰、结构合理、促进优秀人才可持续发展的培养和支持体系,培养和汇聚一批具有省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骨干,推动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发展;要加强创新平台的建设,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形成一批开放型的优秀创新团队,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和集成发展,提倡出精品、出名品,形成我校的优势研究领域和项目。要进一步完善科研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能,建立新型的科技创新管理体系,建立科研成果的转化机制,从而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重要的人才支持和应有的知识贡献。
    二、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工作的具体措施
    1、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加强研究团队建设。充分发挥教授、博士在我校科研工作和教师专业发展中的骨干带头作用,充分发挥其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开展经常性的学术研究活动。积极创造条件,使我校骨干教师参与其他院校的研究生和教育硕士的培养教育,积累研究生教育的经验。学校要为骨干教师提供多种多样的学术进修、交流与出国访问的机会,开阔其视野;明确骨干教师对青年教师的指导责任,注重青年教师科研能力的培养,努力提高全院教师的科研能力和水平,形成老中青相结合、多学科相交融的科研骨干队伍。要总结推广我校现有研究团队建设的成功经验,鼓励教师自发组织研究团队,通过重点学科的建设组织研究团队,重视并鼓励我校教师与院外研究机构和学者的合作组织研究团队,外引内联,充分发挥学科互补优势、资源共享和人才联合优势,开展跨专业、跨学科、跨学校的科研项目研究,积极参与院内外重大课题的招投标。各学院要把研究团队的建设与教师队伍的梯队建设结合起来。
    2、积极创造科研条件,营造良好学术氛围。学校要积极为教师科研创造条件,加强与上级科研主管部门的联系,积极拓宽申报渠道,争取更多的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积极组织参加各种科研成果评奖活动,争取更多的成果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积极鼓励教师加入国家认可的各类学术团体,开展学术研究,资助有研究成果的教师参加高层次的学术会议。进一步办好学报,提高学报的学术水平和在全国的影响力,使之成为学校的科研园地和展示学校办学风貌的窗口。加强与校团委、有关学院合作,经常性地举办学术讲座。
    3、加强研究基地建设,加大支持管理力度。学校将鼓励各学院、部门成立相关研究机构,起动对研究所的评估工作,支持并鼓励条件成熟的研究机构和部门加快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的步伐,提高自主研发的能力,成为争取和支撑科研项目、稳定和培养人才的基地。根据《冠名工作室、实验室管理条例》,学校将鼓励优秀教师进行冠名工作室、实验室试点工作,原则上冠名工作室、实验室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历。把冠名工作室、冠名实验室的建立与我校名师培养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对我校的优势研究领域和学科以及有发展潜力的研究项目,学院将加以重点扶持和资助。
    4、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科研管理效能。科研管理工作要逐步向信息化、办公自动化转变。要全面收集和整理我校的科研成果,并进行分门别类的统计,建立科研成果数据库。完善科研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科研处网站建设。充分利用科研处主页,使之成为宣传了解党和国家及学校的科技方针、政策的窗口,了解有关部门的科研动态、相关科研信息的园地,发表交流最新研究成果的平台。
    5、加强学院科研管理职能,启动对学院的科研评估工作。各个学院都要建立和完善科研管理制度,强化科研意识,扩大科研规模,提高科研质量和水平。学校二年一次,要对各学院科研工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予以公布,并作为学院先进集体的考核标准之一。
    6、加强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和转化工作,形成科研成果社会化、产业化的机制。鼓励我校教师大力参与地方经济建设中的重大项目招投标。大力开展应用型课题研究,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开展我校应用型研究成果的普查、登记、宣传、推广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科研工作的保障措施
    1、领导重视。学校党委和行政要进一步重视科研工作,把科研兴校、科研兴师作为学校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台一系列推动和鼓励我院教师从事科研的政策和措施。充分发挥校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与科研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2、分工明确。科研处是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我校科研工作组织管理的职能部门,应统筹安排科研计划,突出重点,形成我校的科研特色。要加大各项科研政策的宣传力度,编印科技政策指南。各学院、各部门确定一位分管科研工作的负责人和一名具体工作人员(科研秘书),确保科研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3、制度规范。健全完善各项科研制度,把科研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结合起来。要强化科研工作的过程管理,把简化科研考评手续与目标管理、合同约束相结合,提高科研管理的有效性,增强科研人员的责任意识。要进一步完善科研考核办法,对期刊目录的等级进行相应的调整,发挥科研考核杠杆作用。一方面,加大对高层次科研项目和成果的配套和奖励力度。对发表在权威核心刊物上的论文和产生重要影响的标志性成果要给予重奖;另一方面,对科研道德存在问题的要给予必要的惩罚。
    4、经费落实。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学院要逐年增加科研经费的投入,用于资助教师的科研活动。如校内课题立项、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科研项目经费配套、高水平成果奖励、学术著作出版、举办学术讲座、重点学科建设等费用。
    5、服务到位。加强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科学研究的服务水平。校科研管理职能部门和人员以及各单位主管科研的领导及科研秘书应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水平和开拓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科研管理的全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及时解决教师科研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为我校教师开展科研活动创造条件,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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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教育学院

200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