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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校“高层次项目培育”专项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5 12:04:55  |  新闻来源:  |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高层次科研项目的前期培育,集聚学术团队,增强团队合作意识,切实提升我校科研竞争力,2019年度浙江外国语学院“高层次项目培育”专项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原则

1、选题必须要有明确的预期目标,且须与学院学科建设和发展方向一致。优先资助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具有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的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项目的前期研究和体现地域优势、学校学科特色优势的新兴、交叉学科项目的前期研究(建议主要参考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以及省部级以上相关重大项目申报指南)。

2、围绕学校“着力建设服务浙江开放强省的智囊高地”的发展目标,特设三个选题:(1)浙江文化“走出去”研究中心专题;(2)服务“一带一路”多语种教育中心专题。(3)环地中海研究专题。申请者可围绕上述选题进行申报,题目自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申报时在项目名称后括号标明选题。

二、申报条件和结题要求

(一)申报条件

1、每个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

2、项目组成员中一般不少于3人且均为校内人员(至少有1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所申报的项目已获得其他项目立项的;

2)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本项目的;

3)已获得本项目资助且未能获得省部级重点以上项目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结题后三年内暂不予申报;

4)已获得本项目资助但逾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结题后三年内暂不予申报。

(二)结题要求

1、本项目研究期限为2。项目组在研究期限内须举办不少于1次有关项目研究的学术沙龙,集体探讨项目进展情况。学术沙龙举办信息须在校园网上发布,否则不予接受结题申请。

2、本项目必须申报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项目等高层次项目,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结题:

1)同一项目组成员获得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项目等高层次项目立项(与研究项目相关、以浙江外国语学院为主持单位)。

2)在一级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论文须为本项目研究成果且需标注。

3)研究报告获得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级以上单位以发文等形式采纳。

4)成果形式为专著的,提交书稿,学校组织出版。专著出版前,须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或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后期资助项目。成果为学术论著翻译的,须申报中华学术外译项目。

三、截止时间和材料要求

1、申报截止时间:2019910日,逾期恕不受理。

2、纸质材料:申报表一式2份、活页一式5份(申报表和活页见附件)。

3、电子材料:申报表、活页和申报汇总表。

以上材料由各单位打包后统一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四、科研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晓静

联系电话:88218266

邮箱:kyc@zisu.edu.cn

希望各单位积极发动,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若在信息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