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及有关单位:
校级项目实行集中结项制,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集中受理一次(一般为5月、11月)。即日起至11月30日,集中受理2020年下半年度校级项目结项申请,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及时提交满足结项要求的研究成果。
一、结题材料
纸质:结题申请书一式两份,成果原件(办结后返还)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页、正文、封底)。
电子:结题申请书及成果扫描件合并为一个PDF提交,文件命名为:项目负责人姓名+立项年度。
二、提交方式
1、年度项目、高层次项目培育专项、城市国际化研究专项、博达科研提升专项等提交至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处,经二级单位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科研处。
2、党建专项、思政专项、学习教育专项等提交至各项目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三、联系方式
科研处:刘老师 88218266
科研处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