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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博达教师科研提升专项计划(第三期)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2 14:26:46  |  新闻来源:  |  浏览次数: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集聚学术团队,增强团队合作意识,切实提升我校科研竞争力,现正式启动2021年度博达科研提升专项计划(第三期)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研究期限

本次项目申报分为六大类别,分别为青年基金项目、高层次项目培育专项、后期资助项目、科研成果奖培育项目、高端智库培育项目、学术交流基金项目等。青年基金项目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附件2),申请人可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除学术交流基金项目外,所有项目统一申报,分类评审。

(一)青年基金项目:含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重点支持服务浙江开放强省战略、符合学校学科发展方向的创新性、跨学科交叉融合的科学前沿探索和应用研究。研究期限2年。

(二)高层次项目培育专项:重点支持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体现地域优势、学校学科特色优势的新兴、交叉学科,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研究等项目的前期研究。研究期限2年。

(三)后期资助项目:支持已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中文学术专著书稿和中华学术外译著作,书稿要求达到本学科领域领先水平,无知识产权纠纷,优先支持系列丛书、城市国际化研究专题等。学术译著(外译中)、工具书、论文(论文集)、教材、软件等不列入资助范围。研究期限1年。

(四)科研成果奖培育项目:重点支持有发展潜力的科研团队瞄准科学前沿,凝练研究方向,打造高端成果,积极争取省级及以上高水平科研成果奖。研究期限3年。

(五)高端智库培育项目:重点培育符合国家战略、社会合作需求以及学校发展方向的科研平台,以及解决各级部门应急问题、重大现实需求问题为导向的项目,为积极申报省级和国家级智库做准备。研究期限3年。

(六)学术交流基金项目:重点支持青年教师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以及我校重点科研科研机构成立或因重大学术活动需要而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进一步拓展青年教师学术视野,浓郁学校科研氛围,扩大学校学术影响力。

二、申报条件和项目管理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人员。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科研团队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的申请。

2、青年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其他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团队项目的成员中须包含一定比例的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

3、科研成果奖培育项目、高端智库培育项目为团队项目,以团队形式申报(一般为5人)且须依托省部级以上项目,有较丰硕的系列科研成果。

4、存在以下情况的,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项目:各类校级项目尚未结题的;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已经得到各级财政资金或其它校内资金资助的;存在各类项目逾期尚未结题的;各类项目撤项尚在限报期内的等情况。

(二)项目管理

1、评审程序:按照《浙江外国语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中的要求组织实施。

2、经费来源:项目负责人符合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条件的,经费自该专项列支,其他人员学校另行安排资助经费。

3、结题条件及经费使用:项目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本项目的计划实施,及时开展研究工作。擅自终止研究或未经批准逾期结题的,将对项目予以撤项并终止经费使用。其他规定详见附件《浙江外国语学院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

4、项目级别:青年基金项目(一般项目)立项等级为校级一般项目,其他项目立项等级为校级重点项目,学术交流基金项目不设项目等级。

三、申报材料

(一)青年基金项目、高层次项目培育专项:申请书(附件3)一式2份,活页(附件4)一式4份,A4纸双面打印。

(二)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及修改说明(附件5)一式4份,A4纸双面打印。

(三)科研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附件6)一式4份。前期成果如已经科研处认定,则无须另行提供佐证材料,但须附成果清单并列明成果级别。未经科研处认定的成果,须提供原件1份(原件认定后返还)。另外,提供的材料应符合以下标准:论文发表在权威及以上级别期刊,著作出版单位为国家级出版社,研究报告获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或省部级以上单位采纳。

(四)高端智库培育项目:申请书(附件7)一式4份、相关佐证材料一式3份(单独装订)。

(五)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汇总表含“学院/部门推荐立项排序”,科研处将据此确定立项清单)。

以上材料电子文档请二级单位打包后统一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zisu.edu.cn)。

四、申报受理截止时间

学术交流基金项目:全年接受申报。

其他项目:202146日(周二)。

五、其他

 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动员、组织和指导,认真做好申请者资格审查、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努力提高申报质量。同时各单位须在对全部申请书进行推荐立项排序后再报送科研处,科研处将据此确定立项清单。

 六、科研处联系方式

 刘老师  88218266  厚德楼310  kyc@zisu.edu.cn

 

科研处

202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