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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局级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浙江省民政厅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5 10:04:51  |  新闻来源:  |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指示批示精神,深度研究事关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我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1.推进新时代浙江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研究

2.全域推进民政数字化改革发展研究

3.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建设研究

4.建立与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儿童福利保障制度研究

5.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社区治理创新研究

6.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能力提升研究

7.浙江特色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研究

8.康养体系建设创新实践研究

9.新时代中国殡葬文化建设研究

10.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研究

11.新时代慈善事业发展研究

12.新时代民政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

13.民政标准化规范化研究

14.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研究

二、工作安排

(一)课题的申报与立项

申报者根据选题方向自拟题目,认真填写《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申报表》(附件1),于3月29日前以学院等为单位将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无须纸质稿。

省民政厅组织专家对课题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原则上于5月31日前确定立项课题。课题研究经费由各课题组自行筹集,省民政厅不予以经费支持。

立项课题将于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相关研究工作并提交结题材料。省民政厅组织专家对课题组提交的研究成果进行评审,获得“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优秀成果”优秀奖以上者,予以结题并发结题证书。未获奖者将不予结题。

(二)研究成果的征集

研究者可根据选题方向开展自主研究,并于6月30日前将完成的研究成果和《2021年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成果基本情况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电子邮箱,参加“2021年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省民政厅将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推荐优秀成果参加2021年全国民政论坛评奖。

三、工作要求

(一)课题研究要坚持问题导向,要紧紧围绕民政重点难点问题,开展针对性研究。

(二)研究成果应主题鲜明、结构严谨、思路清晰、论据充分、措施可行,字数不少于5000字,且未公开发表过,保证原创性、开拓性、实用性。

(三)各地民政部门要把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与当地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的合作交流,提升研究水平。

四、联系方式

省民政厅:戴晓青  0571—87055486

科研处:刘老师   0571-88218266  厚德楼310  kyc@zisu.ledu.cn




 

科研处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