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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浙江省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5 13:54:37  |  新闻来源:  |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推进我省高校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实施,省教育厅启动2022年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和建设工作,现将我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定位准确目标清晰。联合协同单位开展有组织的科研,研究方向应紧扣国家和浙江省重大需求,且在科学前沿、优秀文化传承创新或行业产业及区域发展方面已承担重大协同创新任务、开展了实质性的协同创新,协同增效明显、可持续发展能力强。

2.紧密服务重点学科建设。高校应做好统筹谋划,聚焦目标、整合资源、集中发力,结合学校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开展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工作,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3.资源条件保障有力。为确保新认定的协同创新中心高效运行、产出更多高质量创新成果,高校要保证稳定的资金投入,建设周期(4年)内每年投入经费不少于100万元,并配备至少1名专职管理人员或1名科研助理。

二、申报数量

我校限额申报1项

三、校内申报流程及材料

1.预申报:请有意向牵头申报的学院于2022年9月20日前将《浙江省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申报书》(见附件1)及申报函(签字盖章)送至科研处,逾期和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2.材料上报:申报超过1项的,将组织评审。评审通过的协同创新中心着重修改完善《浙江省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申报书》并于2022年10月8日前将《浙江省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申报书》(A4纸、双面打印)一式4份、佐证材料一式2份送至科研处(电子版请一并发送至邮箱)。

科研处联系人:祝老师

联系方式:0571-88218266  kyc@zisu.edu.cn

附件1:浙江省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申报书

科研处

202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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