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部)、单位:
为推进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浙江外国语学院研究基地建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及“三地四域”战略布局,打造我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其国际传播研究领域特色和优势,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研究基地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课题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选题方向:
1.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阐释
2.浙江“两个先行”研究
3.“八八战略”实施二十周年研究
4.习近平外交思想与国际关系研究
5.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海外传播和国际认同研究
6.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对外传播研究
7.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国际传播平台建设及传播能力提升研究
8.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的重要论述研究
9.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研究
10.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及实践研究
11.“青年学子学青年习近平”学习教育创新及对外传播研究
1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研究
13.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14.新形势下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研究
15.高校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构研究
16.新时代高校“清廉学校”建设研究
17.新时代高校廉洁文化建设研究
18.新形势下校企地党建共同体建设路径研究
19.新形势下推进高校党建“四个融合”机制与路径研究
20.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等教育现代化的研究
21.新形势下高校党建带团建育人链条的贯通机制研究
22.标杆院系、样板支部辐射引领作用研究
23.高校党建统领的整体智治体系研究
二、项目类别和资助标准
1.课题分为立项资助和立项不资助。
2.立项资助课题研究经费按重点项目(拟立1项)每项1万元,一般项目(拟立4项)每项0.5万元资助;立项不资助课题(拟立2项)研究经费需课题组自筹解决。
3.以“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浙江外国语学院研究基地”名义发表在“三报一刊”的理论文章直接认定为重点项目,立项即结题。
三、申报条件和项目管理
1.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人员。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的申请。
2.存在以下情况的,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项目:各类校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已经得到各级财政资金或其它校内资金资助的;存在各类项目逾期尚未结题的;各类项目撤项尚在限报期内的等情况。
3.课题评审按照《浙江外国语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立项等级为校级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
4.项目负责人符合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条件的,经费自该专项列支,项目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本项目的计划实施,及时开展研究工作。擅自终止研究或未经批准逾期结题的,将对项目予以撤项并终止经费使用。课题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学校科研经费相关管理规定使用。
四、结题要求
重点课题公开发表1篇C刊论文方可结题;一般课题公开发表一篇论文方可结题,或学校文件认定相当于结题要求的科研成果(如专著、网评文章、领导批示、政府意见采纳等)。马克思主义学院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学校相关科研要求,组织评审验收,合格后方可结题。
五、申报材料
1.《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浙江外国语学院研究基地课题申报表》一式3份,活页一式4份,A4纸双面打印,交马克思主义学院望A419办公室。
2.项目汇总表一份,电子稿报送,无需纸质稿。
3.以上材料电子文档请二级单位打包后统一发送至马克思主义学院邮箱(82733570@qq.com)。
六、申报时间
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6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彬慧,电话:88219259,办公室:望A419。
附件:
1.2022年度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浙江外国语学院研究基地课题申报表
2.2022年度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浙江外国语学院研究基地课题申报表论证活页
3.2022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
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研究中心浙江外国语学院研究基地科研处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