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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浙江省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4 15:29:59  |  新闻来源:  |  浏览次数:

学院(部)、单位

根据省委统战部发布的《关于申报浙江省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基地的通知》(浙统发〔2023〕2号),浙江省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基地申报已经启动,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目标导向,坚持理论创新与决策咨询相结合,建设省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基地,加强统一战线学科及其话语体系建设,推进各领域各方面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争创新时代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先行省、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提供有力理论支撑。

二、建设类别和数量

面向全省有关高校,遴选设立若干省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基地。每个研究基地确定1-2个研究方向。研究方向可在统战基础理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民族工作、宗教工作、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港澳台统战工作、海外统战工作和侨务工作、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中选择。

三、申报要求和条件

1.研究力量。研究基地应具备一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具备统战理论研究领域的成果积淀,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具有结构合理、稳定的研究团队。团队构成中,应具备统一战线相关领域的专门人才,专兼职研究人员不少于8人。研究团队可设首席专家1-2人,聘请外单位专家学者及社会专业人士原则上不少于上报总数的四分之一。

2.管理团队。设主任1名,执行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秘书1名。其中,主任应由基地所在高校党委负责同志担任;执行主任可由已兼任省统战理论研究会理事,或在统战理论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承担国家重大社科基金项目的专家学者担任;副主任可由所在设区市党委统战部负责同志、基地所在单位党委统战部、科研处或社科处负责同志担任;秘书应由学术基础好、责任心强、有工作热情的同志担任。

3.校地共建。研究基地实行校地共建模式。所在高校党委应高度重视和加强基地内涵建设,提供基地项目配套经费(原则上配套比例不低于1:1)、日常运营经费、办公用房、资料室、工作设备。高校所在设区市委统战部应关心、支持基地建设发展,须提供一定的项目支持及项目配套经费。

四、主要职能

1.开展统战理论政策重点课题研究。围绕统一战线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整合党政部门、高校、科研院所、社会主义学院及统一战线各方资源,结合智库建设和统一战线学科建设,推进统战理论政策研究创新,为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2.开展复合型统战理论研究人才培养。推进党委统战部门和高校合作开展统战理论研究多层次人才培养,聚合多学科、多平台、多渠道力量,打造多领域、多层次、多梯队的高水平统战理论政策研究人才队伍。

3.开展咨政建言。结合高校等基地学科及专业、特色优势,围绕中心大局,组织党外人才积极建言献策,服务科学决策。

4.开展统一战线宣传教育培训。邀请有关党政部门领导、专家学者开展统一战线理论政策方面的宣传解读,在统战部门指导下,开展统战干部及统战成员培训。

5.开展统一战线理论研究活动。在省委统战部等部门指导下,组织专家学者、社会专业人士举办有关统战理论研究活动。

6.开展统一战线知识进校园、迸机关、进企业、进基层等活动。

五、运行机制

1.实行“双主管”制度。省委统战部和基地所在单位是研究基地的业务主管单位,通过共同指导推进基地建设、规范管理、项目支撑、经费支持、开展考评等方式行使管理职责。省委教育工委协同做好基地管理工作。

2.研究基地所在单位党委对基地建设负主体责任,申报单位社科科研管理部门协同做好日常业务管理工作。

3.省委统战部在课题研究项目、研究基地论坛活动等方面给予经费支持,每年拨付一定的研究经费用于开展课题研究。

4.研究基地立足项目推动、特色发展,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

六、申报流程

1.学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

2.拟申报学院需进一步整合校内研究力量,确定研究方向。

3.提交《浙江省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基地申报书》(见附件)一式7份(其中1份由依托学院在申报书真实性和学术诚信的保证一栏签字盖章)交至厚德楼310,电子版发至kyc@zisu.edu.cn


科研处联系人:祝悦华

电话:88218266 。

组织部、统战部    科研处

2023年2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