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单位:
2023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联合开展2023年专项课题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内容与资助标准
2023年专项课题分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两个专题(详见附件1);专项课题资助经费为每项3万元。
二、申报条件与基本要求
(一)申请人应具有独立开展或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对申报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课题主持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组成课题组申请;
(四)不得存在有关单位已立项、公开载体已发表等知识产权争议。立项后发现存在以上情况的,按撤项处理;
(五)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如发现申报不实的,不予立项或撤销立项;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并能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
(六)申请人从《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 浙江省法学会
2023年专项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中选定题目开展研究,可以根据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选题文字做适当修改。
三、课题实施与成果应用
(一)2023年6月10日前,课题主持人须将有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课题的最终成果(2万字左右)提交给省法学会。省法学会择优参加第二十届长三角法学论坛征文评选。并将有重要价值的研究成果编辑成《政法决策参考》,报送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
(二)2023年9月10日前,课题主持人须将有关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课题的最终成果(2万字左右)提交给省法学会。省法学会将择优推荐给《民主与法制周刊》刊用。
四、申报办法与材料报送
(一)申请人从浙江省法学会网站(http://www.zjfxh.com)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 浙江省法学会2023年专项课题申请书》(详见附件2)。
(二)申请人于2023年3月9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包括word版和pdf版)发至科研处邮箱:kyc@zisu.edu.cn,邮件和申请书命名为“专项课题申请意向:指南序号+申请人单位+申请人姓名+课题名称”。
五、联系方式与通讯地址
(一)项目主管部门
联系人:陈 羽
电 话:0571-87059397
E-mail:zjsfxhkt@163.com
地 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省行政中心十号楼
(二)学校科研处
祝老师,88218266
科研处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