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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项目申报】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浙江民营经济发展研究”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2 08:28:13  |  新闻来源:  |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研究,浙江省工商联、浙江省商会和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决定联合开展2023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浙江民营经济发展研究”专项课题研究。现将有关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选题

此专项共4个选题(详见附件1),申报者必须按照选题及其基本要求进行研究设计。

二、申报对象

本课题申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智库、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等研究机构。原则上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对承担的课题相关研究内容、研究方向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实践和理论研究能力,熟悉承担课题涉及领域内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对浙江省情比较熟悉;

2.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在相关领域具有2年以上研究、咨询、管理或顾问经验,近两年完成课题涉及领域的研究成果不少于2项;

3.课题研究团队应包括至少2名高级职称、2名中级职称研究人员,近三年无违法或科研失信行为记录。

4.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合作类专项课题(含其他部门合作专项课题)。申报人有在研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课题未结题的(截止到2023年4月30日,以结题证书日期为准),或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等被撤题或终止,或有其他科研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且尚在申报资格限制期内的,不得申报。申请人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题的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课题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专项课题。

三、预期成果与结项要求

课题按照“揭榜挂帅”方式进行评审立项。课题申报书经过专家评审,择优进入答辩程序。答辩通过后预立项为省社科规划课题。

课题要求在2023年9月底完成。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3万字),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或研究期间提供)4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成果要报,经浙江省工商联、浙江省商会验收合格后,并视成果完成情况,立项为重点或一般课题。

四、其它事项

申报者从本通知附件下载并填写、提交《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书》(附件2)一式1份、活页(附件3)一式8份、汇总表(附件4)1份,于2023年4月6日下午下班前统一汇总至学校科研处,同时将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kyc@zisu.edu.cn


项目主管单位联系方式:

省社科联联系人:叶德清,联系电话:0571-87053195,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1号省行政中心二号院512室省社科联规划处。

学校科研处联系方式:

刘老师  88218266


科研处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