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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局级项目申报】关于2023年度绍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重大招标课题(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4 09:51:23  |  新闻来源:  |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2023年度绍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重大招标课题(第一批)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选题

重大招标课题是市社联推动全市社科界加强应用对策研究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更好地发挥社科界咨政建言、服务大局的作用。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根据省委关于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关于在建设高水平网络大城市中勇闯中国式现代化市域实践新路子的要求,结合市两会确立的年度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以下选题确定为2023年度第一批重大招标课题:

1.“八八战略”20周年的绍兴实践及启示研究

2.杭绍甬一体化背景下绍兴“金扁担”路径研究

3.绍兴全市域协同发展及机制研究

4.绍兴打造消费型城市对策建议研究

5.绍兴制造业打造专精特新企业群的战略布局研究

6.开放背景下绍兴外贸提升能级研究

7.新时代“枫桥经验”内涵凝练及实践研究

8.绍兴人才平台战略布局分析及对策研究

9.中兴路高品质步行街的可行性及前景研究

二、申报对象要求

1.申报要求组成课题组,课题组成员不少于3人。

2.申报者(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县(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主持过或以团队主要成员身份参与过市级及以上部门的决策咨询课题。

3申报者(负责人)有在研的市哲社规划课题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4.申报者(负责人)须保证所申请的课题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以已有成果(含博士、硕士论文)或其他在研课题,申报核心研究内容雷同的市哲社规划课题。凡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申报与立项

1.采取“自由申报”方式。

2.每位申报者(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已立项年度重点课题者不得参加此次重大招标课题申报。

3.各申报单位、个人须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经推荐单位审核签章后提交绍兴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4.根据申报课题的设计论证情况,由市社联业务处室进行初审,后提交专家组进行评审,并报绍兴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立项。立项后将举行开题报告会,同时各课题组须接受中期检查。

5.课题原则上须在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课题研究成果形式可为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所有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或报送领导和相关部门时均须注明:本文(本研究报告)系绍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最终研究成果(或阶段性研究成果)和项目编号。

6.课题完成后除按规定及时报送完整结题材料外,还需提供成果要报1份(成果要报应简要叙述该成果最有价值、最能引起学界或领导关注的主要观点及其论证、社会评价,字数3000字左右)。研究成果被《决策参考》《社科要报》录用方可申请结题。

7.立项课题经费资助额度最高为5万元,立项支付50%,研究报告被《决策参考》《社科要报》录用支付20%,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支付30%。资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政、财务制度的规定。

四、申报时间和申报材料

1.课题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0,逾期恕不受理。

2.申报时需提交《申报表》(见附件一)《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二)电子稿、纸质稿,活页内容不得出现申报者的姓名及工作单位,相关格式要求见附件三。

3.申报材料由各二级单位统一送交的,请填好《申报课题汇总表》(见附件四)连同申报材料一起送交。

4.联系方式:

(一)项目主管部门

地址:绍兴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市行政中心8号楼452室;

联系人:胡桂兰 徐琪;

联系电话:85127275。

(二)学校科研处

祝老师,88218266

科研处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