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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项目申报】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情况调研”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8 08:21:07  |  新闻来源:  |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工作,浙江省总工会、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决定联合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情况调研”专项课题研究。现将有关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选题

本专项课题含4个选题,申报者必须按照选题及其基本要求进行研究设计。

1. 浙江省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引领工作机制与实践路径;

2. 浙江省产业工人技能培训体系构建策略与实施路径;

3. 浙江省产业工人地位提升与评价体系构建的政策建议;

4. 非公企业产业工人队伍结构质与量的优化问题研究。

二、申报对象

本课题申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智库、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等研究机构。申报人原则上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对承担的课题相关研究内容、研究方向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实践和理论研究能力,熟悉承担课题涉及领域内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对浙江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情况比较熟悉;

2.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在相关领域具有2年以上研究、咨询、管理或顾问经验,近两年完成课题涉及领域的研究成果不少于2项;

3.课题研究团队应包括至少2名高级职称、2名中级职称研究人员,近三年无违法或科研失信行为记录。

4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合作类专项课题(已申报2023年其他部门合作专项课题的,不得申报)。申报人有在研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课题未结题的(截止到2023年5月15日,以结题证书日期为准),或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等被撤题或终止,或有其他科研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且尚在申报资格限制期内的,不得申报。申请人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题的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课题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专项课题。

三、预期成果与结项要求

课题经过专家评审后,择优预立项为省社科规划课题。原则上每个选题立项1项课题。研究成果提交后,根据完成情况,立项为重点或一般课题。资助经费由浙江省总工会按照完成情况,分期拨付到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专项课题立项的负责人,同年度不再立项省社科规划年度课题。

课题要求在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10000字以上),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或研究期间提供)4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成果要报,通过浙江省总工会相关文件或《浙江社科要报》等形式报浙江省委、省政府领导参阅。研究成果报送或发表时须标注为浙江省社科规划专项课题成果。研究成果经专家鉴定通过后方可结题。课题成果归浙江省总工会所有。

四、其它事项

本专项课题实行网上申报,同时将相应纸质申报材料由科研秘书集中报送至科研处。

网上申报时,请登陆浙江社科网(网址:https://www.zjskw.gov.cn),从首页中部区域右侧“社科服务”板块中的“社科课题”入口进入,从系统上下载“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网络申报操作手册”,根据手册填报。

申报者从附件处下载并填写、提交《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书》一式1份、活页一式5份;

二级单位提交汇总表(电子稿即可)。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至5月30日24:00前,逾期不再受理。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23年5月31日。


省社科联联系人:叶德清(浙江省社科工作办),联系电话:0571-87053195,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1号省行政中心二号院5楼省社科联规划处。

校科研处联系人:刘老师   88218266



科研处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