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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外国语学院科研处关于组织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2 16:45:02  |  新闻来源:  |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近期,Hindawi等国外出版机构撤回大量中国学者发表的论文,对我国的学术声誉和学术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为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建设,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全校集中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主动排查梳理撤稿论文情况,核实论文撤稿原因,严惩学术不端行为。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撤稿论文自查

各学院(部)要组织科研人员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对202111日以来本单位、本人署名的科技论文被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实撤稿原因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对确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严肃处理。

学院(部)根据自查情况填写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

对于不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各学院(部)自行保存调查过程中产生的材料。

对于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由论文第一通讯作者所在学院牵头调查处理。按照《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以下简称40号令)和《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以下简称221号文)要求,在完成行政调查、学术评议并听取作者陈述申辩的基础上形成调查处理报告。调查处理应保证相关责任人知情、申诉等权益,调查和处理结果等应由涉事作者签字确认。

二、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学院(部)要主动梳理本单位涉及的撤稿论文情况,结合中科院发布的《国际期刊预警名单》(网址:https://earlywarning.fenqubiao.com/#/README),建立并发布本单位预警期刊名单,提醒科研人员慎重投稿,学校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在版面费报销、论文奖励、职称评审等方面予以限制。

学院(部)要进一步规范单位论文的中英文署名管理。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部)对2021年1月1日以来科技论文被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于2024年1月12日20:00前将撤稿论文自查汇总表(附件1)以(单位+撤稿论文自查)命名发送到邮箱kyc@zisu.edu.cn

联系人:刘晓静、崔庆  88218266/88891655

附件1:撤稿论文自查情况

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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