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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省妇女研究重点合作机构和人才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0 14:05:06  |  新闻来源:  |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深化新时代妇女理论与实践研究,更好地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回应妇女和家庭关切,省妇联、省妇女研究会拟组织开展省妇女研究重点合作机构及妇女研究人才专家库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推选条件

(一)合作机构推选条件

1.倡导性别平等,将妇女/性别研究纳入本机构的发展或工作规划中。

2.具备相对稳定的妇女/性别研究的兼职或专职研究队伍。

3.有开展妇女/性别研究的实践经验,有相应的妇女/性别研究的科研成果。

(二)专家推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全面领导,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治学严谨,学术造诣深厚熟悉国内外妇女/性别理论和实践研究发展动态,在妇女/性别研究相关领域具有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

3.身体健康,热心妇女事业,本人有积极意愿且有时间和精力参与研究和人才专家库相关工作。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合作机构主要职责

1.联合开展妇女/性别理论和实践研究,举办座谈研讨、学术交流等活动。

2.承担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和省妇女研究会相关课题研究任务,开展对策性、应用性研究活动。

3.为制定和修订涉及妇女儿童和妇女儿童工作的相关法规、政策措施、规划等提供咨询意见和专业论证。

(二)专家主要职责

1.为制定和修订涉及妇女儿童和妇女儿童工作的相关法规、政策措施、规划等提供咨询意见和专业论证。

 2.参与妇女/性别理论与实践重点难点问题的课题研究,开展相关调研,提出政策建议。

3.参与人才专家库及妇女研究会开展的会议、研讨等活动。

4.需要专家配合的其他工作。

三、推荐程序

根据推选条件,积极推荐妇女研究重点合作机构及在妇女理论与实践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研究能力的专家。有关单位、院校可推荐25名候选专家,有条件的可以推荐12重点合作机构,并按要求填写《浙江省妇女研究人才专家库专家推荐表》(附件1),《浙江省妇女研究重点合作机构推荐表》(附件2),于202467前通过邮箱报送至省妇女研究会秘书处。专家人选由省妇联、省妇女研究会择优认定。


科研处

2024年5月20日


附件:1.浙江省妇女研究人才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2.浙江省妇女研究重点合作机构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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