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真”“情”“实”“意”总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系列文件精神,切实提高省新型智库联盟建设水平,更好整合汇聚全省智库力量,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遴选一批高校智库、地方智库、企业智库和媒体智库为省级新型智库联盟成员单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促进智库资源整合。通过联盟成员单位扩增,进一步整合研究资源,加强研究力量,推动相关研究由碎片化、零散化向协同化、模块化转变。
2.有效服务重大决策。通过遴选非省级智库进联盟,形成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的集成性、系统性和多元化的智库研究格局,有效提升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能力。
3.加强智库梯队培育。通过新增一批非省级智库进入省级新型智库联盟序列,完善全省智库建设布局,形成智库建设梯队,有利于培养一批智库研究梯队人才。
二、申报条件
申报智库须为高校、地方政府、企业、媒体等单位所属智库,已成立一年以上且运行正常,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拥有独立办公场所、设备资料、专职人员和稳定运行经费。
申报智库须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决策急需,凝练主攻方向,突出专业特色,对国家和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问题和公共政策有明确的研究领域和研究重点。
申报智库须强化问题和应用导向,注重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政策研究,有长期关注、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并在该研究领域能够发挥较强的决策咨询服务功能,有较好的智库交流平台和成果应用转化路径。具体申报类别与条件如下:
1.高校智库。为依托高校重点建设的智库,能够较好发挥依托高校的学科和专业优势,在1-2个专业领域具有较好社会影响力,配备至少1-2名首席专家,有较好的智库专家团队,有专门的智库秘书等。中宣部、教育部及国家相关部委基地或者合作平台优先。
2.地方智库。为设区市党委政府重点建设的智库,能够较好汇聚地方资源和政策优势,在1-2个特色领域具有全国影响力,具有较好的集智机制,有较好的智库专家团队,有专门的智库秘书等。服务省级相关部门,落地区域合作和产业合作大平台优先。
3.企业智库。依托行业龙头企业建设,能够较好依托企业、行业、产业特色开展决策咨询和深度研究,在1-2个专门领域具有产业影响力,具有较好的产业联动机制,有较好的智库专家团队,有专门的智库秘书等。服务国家相关部门或全国性行业大平台优先。
4.媒体智库。依托主流媒体建设,能够较好发挥新闻专业和媒体资源优势,在1-2个专门领域具有产业影响力,有专业化的智库运营机制,有较好的智库专家团队,有专门的智库秘书等。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优先。
三、材料报送
本次智库联盟成员单位的遴选工作,主要通过两条报送途径进行:
1.由省级新型智库联盟推荐报送。每个智库联盟可推荐非省级智库不超过3家,类别不限,被推荐智库的研究方向与本智库联盟主要研究方向一致。
2.由设区市社科联推荐报送。每个设区市社科联可推荐非省级智库最多不超过5家(其中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不超过5家,其余8个设区市不超过3家),被推荐智库的研究方向与拟加入智库联盟主要研究方向一致。
四、其他
各省级新型智库联盟牵头单位和各设区市社科联要严格把好政治关,加强对非省级智库加入省级新型智库联盟工作的组织推进,做到“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申报单位相关管理部门要对申报工作进行具体指导,认真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准确无误。所有新遴选进入省级新型智库联盟的非省级智库由省社科联组织专家审核,经省社科联党组讨论通过后予以公布。
申报单位需提供《浙江省新型智库联盟成员单位申报表》(附件1)一式6份(如有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提供),通过附件3中浙江省新型智库联盟联系表联系相关省级智库联盟牵头单位或市社科联报送材料。
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12日止;
科研处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