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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项目申报】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5 14:32:42  |  新闻来源:  |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求,现将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和资助对象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旨在鼓励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弘扬优良学风,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努力推出和打造具有学术创新价值和传承意义的精品力作,培养一批优秀青年学者,充分发挥国家社科基金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中的示范引导作用。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学术成果。后期资助项目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少量资助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调研报告和工具书。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经费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学术分量厚重、创新性强、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35万元左右。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学术价值较高、具有一定创新性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25万元左右。申请重点项目未达到立项要求、但达到一般项目标准的可立为一般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项目负责人要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本着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原则自主决定资金使用。项目责任单位应及时制定包干制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

3.不得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

5.已申报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

6.教育学不在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试点之列。不能以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

四、材料要求和申报时间

申请人请下载所申报项目类别对应的申报材料(见附件)并认真填写。纸质材料包括:

(1)申请书6份;

(2)申报成果6套,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1份;

(3)成果查重报告1份;

(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6份。

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及汇总表由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到科研处。若文件偏大,请保存到U盘后寄送。

电子和纸质材料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7月28日(7月29日科研处将统一用印并寄送,逾期取消送审资格)。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课题《项目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完成时限为1-3年,申请人应按时限完成研究工作。

2.申请书需以附件中标记(教育学)项目的申请书为准,按其余申请书申报的材料无效。

3.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不在本通知规定之列(另行联系学校科研处)。

校科研处联系方式:刘老师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

3.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附件1-4.zip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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