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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2 14:17:40  |  新闻来源:  |  浏览次数:

学院(部)

为进一步完善学术委员会组织体系,更好地发挥学术委员会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学术活动中的重要作用,依据《浙江外国语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浙外院201997号)《浙江外国语学院第届学术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规定,现正式启动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集中的原则,按照《浙江外国语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规定开展工作,坚持学术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公道正派、服务意识强、学术水平高、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用人导向,选拔出高素质的教师担任学术委员会委员,为学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组织机构

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由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具体负责组织,秘书处设在科处。

三、推荐条件及程序

1.各学院(部)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第四届学术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附件1)中的基本条件推选产生本单位额定选举委员候选人具体名额另行通知

2.选举委员候选人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3)

3.学院(部)汇总浙江外国语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一式两份),并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第四届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人选汇总表一式一份12月5日16:00报送同时报送电子版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坚持原则,把握标准,实事求是,保证学术委员会的代表性、权威性和公正性,保障学术委员会规范有效运行。

2.有利于学校学科发展的角度确定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保证学术委员会委员的学术水平及代表性。

3.充分尊重委员个人意愿,保证其公正履行委员职责按时参加学术委员会会议积极完成学术委员会工作。

4.学术委员会换届期间,现学术委员会继续行使职权,直至新一届学术委员会产生为止。


联系人:刘晓静、应洁琼  88218266、88891655

邮箱:kyc@zisu.edu.cn


附件:1.浙江外国语学院第四届学术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

      2.浙江外国语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3.浙江外国语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

      4.《浙江外国语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浙外院〔2019〕97号)


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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