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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浙江外国语学院研究基地2025年度校级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1 13:46:19  |  新闻来源:  |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浙江外国语学院研究基地(以下简称“研究基地”)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及“三地四域”转型升级战略布局,打造我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其国际传播研究领域特色和优势,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研究基地2025年度校级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选题方向:

1.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路径研究

2.习近平文化思想对全球文明交流互鉴的贡献研究

3.浙江省在习近平文化思想指导下的全球华侨华人文化认同建设研究

4.“一带一路倡议中的文化交流与合作研究

5.习近平文化思想与浙江省文化软实力提升研究

6.习近平总体国家安全观在浙江的实践研究

7.四课堂联动思政育人模式的构建与研究

8.辅导员提升思政引领力研究

9.《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的育人价值和路径研究

10.理论宣讲赋能青年成长的机制和路径研究

1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寻迹溯源”研究

12.高校党建工作与事业融合发展研究

13.深入实施“培根铸魂强基”工程研究

二、项目类别和经费资助

1.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立项但不资助项目”三类,各类别拟立项数根据实际申报及立项评审情况确定。其中,“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按学校有关政策予以科研经费资助。

2.以“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浙江外国语学院研究基地”名义发表的“三报一刊”理论文章直接认定为“重点项目”,且立项即结题。

三、申报条件和项目管理

1.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人员。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的申请。

2.存在以下情况的,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项目:各类校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已经得到各级财政资金或其它校内资金资助的;存在各类项目逾期尚未结题的;各类项目撤项尚在限报期内的等情况。

3.项目评审按照《浙江外国语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立项等级为校级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

4.项目负责人符合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条件的,经费自该专项列支,项目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本项目的计划实施,及时开展研究工作。擅自终止研究或未经批准逾期结题的,将对项目予以撤项并终止经费使用。课题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学校科研经费相关管理规定使用。

5.课题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推荐申报2025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

四、结题要求

“重点项目”公开发表1篇C刊论文方可结题;“一般项目”“立项但不资助项目”公开发表一篇论文或学校文件认定相当于结题要求的科研成果(如专著、网评文章、领导批示、政府意见采纳等)方可结题。

研究基地按照学校相关科研要求,组织评审验收,合格后方可认定为结题。

五、申报材料

1.《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浙江外国语学院研究基地课题申报表》纸质稿一式3份(需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浙江外国语学院研究基地课题论证活页》纸质稿一式4份。

2.《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浙江外国语学院研究基地课题申报汇总表》纸质稿1份(需由所在单位盖章)。

3.以上材料纸质稿均采用A4纸双面打印,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至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望A419);电子稿由所在单位汇总打包后报送至马克思主义学院邮箱(82733570@qq.com)。

六、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620日(周)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乔瑞芳;电话:88219259。


附件:

1.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浙江外国语学院研究基地课题申报表

2.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浙江外国语学院研究基地课题申报表论证活页

3.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浙江外国语学院研究基地课题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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