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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项目申报】关于推荐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14 10:28:14  |  新闻来源:  |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部门及有关单位:

   文化和旅游部将于近期开展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与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着眼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现实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选题及要求
  (一)项目选题
  经选题征集、论证,结合文化和旅游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确定了28个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见附件1)。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需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申报时须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成果转化证明材料作为验收依据:研究成果转化为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工作方案、行业标准等,并被政府部门采纳或认可;研究成果转化为艺术创作生产、公共服务、文化艺术资源保护传承、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国际交流合作等实践项目,并具有推广价值;研究成果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对行业实践具有理论创新和参考价值。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推荐工作
  1.限额推荐,我省可推荐5项。我校可推荐项目待省文旅厅确认后另行通知(推荐数超过1项的学院/部,请确认推荐排序后再报送至科研处)。

  2.申报人需填写《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所在学院(部)填写《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相关材料电子版材料均可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公告通知”栏目下载。同时报送纸质申报书一式3份。

  3.申报截止日期:4月1日

   (二)项目委托工作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项目评审工作,择优开展委托研究,委托研究经费每项3—5万元。
  1.阶段性成果。研究周期内需提交1篇以上有质量的成果要报稿,每篇2500字左右。
  2.最终成果。研究任务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成果,字数3万字左右,并附3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3.研究周期。项目研究周期为12个月,具体时间以委托立项通知书为准。研究周期内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结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三)申报人要求
  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需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机关人员不能参与申报,同类在研项目负责人不能参与申报。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委托天津市艺术研究所受理推荐项目材料,联系人:韩佳芮022-23191102

  校科研处联系人:刘老师 88218266


 

科研处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