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浙外院〔2020〕54 号),进一步加强科研机构规范化建设,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开展科研机构考核工作。经学院申请,校学科专门委员会审议,决定对以下院科研机构及主要负责人进行调整:
撤销国际商务语言与文化研究所、翻译教育研究所、应用化学研究所、中国—南非教育比较研究所、重要窗口研究所、中国书画国际传播研究所、艺术设计研究所、非遗文化艺术研究所、国际当代艺术研究所、美术·文化创意研究所、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所、中哥外语教师教育研究所。
合并德国研究中心与联合国可持续发展教育专业区域中心—杭州;合并大运河国际研究中心与国际旅游与休闲研究所。
翻译研究所更名为“翻译与国际传播研究所”,免去杨平翻译与国际传播研究所所长职务,聘任黎昌抱为执行所长;免去许菁频港澳台研究中心主任职务,聘任齐钢为主任;免去樊宝英中国传统文化传承与传播研究所所长职务,聘任李倩为所长;免去杜龙政数字经济与绿色发展研究所所长职务,聘任陶长琪为所长;免去汪潮小学教育研究所所长职务,聘任贾随军为所长;免去张寿松卓越教师发展研究所所长职务,聘任陈丹为所长;免去蒋志萍数学学习能力开发研究所所长职务,聘任何丹华为所长。
公示时间: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8日。
在公示期内,可通过电子邮件、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科研处或纪检监察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求署报真实姓名。
科研处:祝悦华/88218266/zisukyc@163.com
纪检监察室:邵韧兰/ 88219523 Email:jjjcb@ zisu.edu.cn
科 研 处
2025 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