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9〕1 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25号)要求,为做好我校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1.评奖学科范围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2.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青年奖申报人应为申报成果的第一署名人,成果出版、发表或被采纳时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内)。普及读物奖和青年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
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
2.论文;
3.咨询服务报告;
4.普及读物。
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1)第十条的有关规定,也可参见附件2《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限额
本届评奖,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实行限额申报。
四、申报方式
1.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
2.申报者可下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申报评审表》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3.申报者无需进行系统的个人注册,只需提交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由校科研处统一登入系统上传。
五、提交材料
申报材料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按照“姓名+成果名称”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zisukyc@163.com。
1.《申报评审表》
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7份;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1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电子版要求:word格式。
注:《申报评审表》必须使用Windows版的Microsoft Word软件来进行编辑处理(不支持苹果电脑版的Word),也不能使用金山WPS软件进行任何操作!
如申报表中的内容涉及图表,请先另建文档,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再粘贴到申报表中对应正文区域,以免破坏申报表中隐含的脚本程序,导致最终无法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这一关键步骤。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4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电子版要求:成果全文,PDF格式(多卷本著作,如提供成果全文电子版确有困难,可提交成果主要内容)。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电子版要求:PDF格式
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六、时间安排
申报材料请于2019年3月11日前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因本次评奖为限额申报,且需进行成果信息公示,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提交材料。
联系人:何昀,联系电话:0571-88218266,邮箱:zisukyc@163.com。
附件:
附件1 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x
附件2 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docx
附件3 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doc
科研处
2019.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