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留和路299号浙江外国语学院·科研处、学科与硕士学位点建设办公室(合署)

邮编:310023

电话:0571-88213016

传真:0571-88213016

E-Mail:kyc@zisu.edu.cn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项目管理 > 项目申报
【校级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学校“青年学子学青年习近平”学习教育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6 11:34:00  |  新闻来源:  |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学院(部)、单位:
  为深化我校“青年学子学青年习近平”学习教育,推进“和山立志”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凝练学习教育特色,提升思政教育品质,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青年学子学青年习近平”学习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1.青年习近平精神的当代意义;

2.青年习近平“矢志不渝的理想信念、爱国为民的家国情怀、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勤奋好学的进取精神”和“明德弘毅 博雅通达”校训融通研究;

3.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创新开展“和山立志”系列活动研究;

4.全球抗击疫情背景下的学生家国情怀、国际视野教育研究;

5.学习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研究;

6.学习教育深度融入到课堂教学、党建、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等方面的研究。

选题需在课题申请书“选题方向”一栏中填写。不在范围内的选题,请在该栏填“其他选题”。

二、申报条件和项目管理

1.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人员。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的申请。鼓励学生,特别参与学习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宣讲团、志愿服务等一线活动的学生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研究工作。

2.存在以下情况的,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项目:各类校级项目尚未结题的;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已经得到各级财政资金或其它校内资金资助的;存在各类项目逾期尚未结题的;各类项目撤项尚在限报期内的等情况。

3.学习教育专项课题统一纳入2020年度校级课题评审,立项等级为校级一般项目,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研究期限从立项通知发布之日起算。课题成果形式可以为论文、网评文章、调研报告和实践教学成果,经党委宣传部、科研处组织评审验收,合格后方可结题。

4.项目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本项目的计划实施,及时开展研究工作。擅自终止研究或未经批准逾期结题的,将对项目予以撤项并终止经费使用。其他规定详见附件《浙江外国语学院“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

5.课题负责人填写课题申请材料(附件2),经所在党总支(直支)初审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党委宣传部,电子版材料汇总后发送至宣传部邮箱(xcb@zisu.edu.cn),同时提交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活页一式4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三、其他事项

本次专项课题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5月13日。

联系人:樊朝刚,电话:88213031,办公室:厚德楼408。

 

 

 

附件:

1.浙江外国语学院“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2020年度学习教育专项课题申请书及活页

3.2020年度学习教育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党委宣传部 科研处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