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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0 15:46:46  |  新闻来源:  |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规范部分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的通知》(浙教法〔2013112号)要求,现就开展2019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2019年度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限额数结合2018年限额数和近三年立项项目结题率确定。其中年度教育部高校科技/社科统计报表和年度高等学校创新调查表填报质量不高、不及时或者未报送的高校,将逐步减少安排年度限额数直至取消。

我校今年限项数:7项。根据学校《科研管理若干补充规定》(浙外院办〔2015〕106 号),国家级科研项目奖励一个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具体详见规定。

二、申报要求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点支持与数字经济、生命健康、乡村振兴及我省八大万亿产业相关的项目,引导中青年教师主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意识;

2.项目主要资助高校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45周岁以下(含))。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建有合理的梯队;

3.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项目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的教师不得申报;

4.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人只能同时在研1个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三、项目期限及资助经费
  
本课题研究期限为两年;

资助经费根据教育厅规定,理工类项目资助1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0.5万元。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

1.截止日期:2019年9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清单:

1)《浙江省教育厅一般项目申请书(2019版)》纸质版一式2份及电子版。

2)《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活页》纸质版一式5份及电子版。

3)《2019年度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3.评审确定的立项项目应在9月25日前登陆“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www.ky.zjedu.gov.cn)上传《申请书》,确保与纸质申请书一致,不一致的,不作为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五、科研处联系方式

刘晓静 88218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