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留和路299号浙江外国语学院·科研处、学科与硕士学位点建设办公室(合署)

邮编:310023

电话:0571-88213016

传真:0571-88213016

E-Mail:kyc@zisu.edu.cn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项目管理 > 项目申报
关于做好2019年浙江省社科规划“党内法规”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1 09:14:59  |  新闻来源:  |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扎实推进我省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工作,经研究,中共浙江省委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决定联合开展社科规划“党内法规”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及成果形式

  1.创制性省委党内法规研究。创制性省委党内法规是借用“创制性立法”概念,指省委依据党内法规的制定权限,就上位党内法规尚未规定的事项创新制定体现浙江特色、契合浙江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需要的党内法规。本课题设置的目标为,研究明确省委创制性立规的权能、边界、原则、目标、重点及注意事项,研究提出3至5项省委创制性立规项目。

  2.高质量制定党内法规研究。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这一论断不仅表明良法对于依规治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性,也反映出良法建设任务的繁重。本课题设置的目标为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务实管用原则,研究明确“高质量”的内涵外延、评价标准及影响因素,从调研机制、论证机制、制定程序、技术规范、人员素质等方面提出高质量制定党内法规的工作举措和意见建议。

 3.省委党内法规与地方立法衔接和协调研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这一重要论断和部署,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功能、定位及其在国家法治建设总体框架中的地位进行了科学的界定,对省级层面的党内法规与立法的衔接和协调提出新的要求。本课题设置的目标为,研究厘清省委党内法规与地方立法衔接和协调原则、目标、任务,研究提出省委党内法规与地方立法衔接和协调的实现机制及工作举措。

  4.乡镇(街道)党内规范性文件质量研究。乡镇(街道)党内规范性文件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推进乡镇(街道)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是2019年全省党内法规工作的重点任务。本课题设置的目标为,分析乡镇(街道)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实施、备案存在问题,研究明确乡镇(街道)党内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特别是备案审查的原则、程序、标准,研究提出乡镇(街道)党内规范性文件质量提升的对策建议。

 5.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标准体系研究。备案审查是党内法规工作的核心业务,备案审查标准的把握是党规工作人员的核心能力。本课题设置的目标为,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中的解释方法、审查裁量等理论工具引入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备案规定》第七条的备案标准进行理论解析和重构,并运用具体纠正件提醒件案例进行分析和说明。

 6.浙江省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研究。推进党务公开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新时代浙江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本课题设置的目标为,以《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为根本遵循,结合浙江实际,比较考察政务公开及外国外省党务公开的经验做法,研究提出推进我省党务公开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等。

 以上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及成果要报,完成时限为2019年12月31日。

 二、课题等级及资助经费

 申报截止后,由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法规处和省哲社规划办共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原则上每个选题立一项,课题等级为省社科规划一般课题。资助经费每项5万元,由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法规处拨付。

 三、申报时间及受理单位

 申报人如实填写《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11份,并连同《汇总表》电子版于2019428前以学院为单位上交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联系人:刘晓静

联系电话:88218266

电子邮箱:kyc@zi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