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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1 09:56:18  |  新闻来源:科研处办公室  |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启动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1.2019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2.2019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点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青年基金课题;

5.教育部重点课题;

6.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

二、申报名额分配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5项

三、申报要求和截止时间

(一)由于全规课题实施限额申报,我校将组织力量对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择优选取5项课题上报省教科规划办。请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2019年全规课题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二)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申请书文本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材料包括: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一式8份(原件1份,复印件7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4份(原件1份,复印件3份),活页7份。

2.电子材料:电子稿文件以“学院/部门-姓名-申报学科字母-申报类型(申报书或活页)”命名,例如“教育学院-张三-H-B(活页)”,则表示教育学院张三老师基础教育国家一般课题的活页表,注意:学科字母在前

材料括:《申请书》及《活页》(Word版本),《2019年度国家重大重点投标材料汇总表》,《201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

备注:间接费用按以下比例填写:总经费为50万元及以下的为30%,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20%。

(三)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2月28日前统一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未主持过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或同级别)及以上研究课题者;

2.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年度规划(含专项)在研课题选题重复且未结题者;

3.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4.其他不符合全规办申报要求的申报人(详见附件1《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科研处联系人及电话:刘晓静 18805831117/88218266 

 

科研处

2019.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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