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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课题申报】关于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02 22:26:25  |  新闻来源:科研处办公室  |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部门及有关单位:
  由于国家教育部部门预算要求,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大幅提前,现已启动2019年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要求,以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服务。

二、申报内容
  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申请者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求,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体现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决策参考价值。

  1.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通知将另行发布。

  2.项目申报学科范围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招标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连续两年(指2017、2018年)申请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19年申报资格。

四、申报办法及程序

  1.本次申报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评审书》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自2018年8月6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4)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5)已开通账号的申报者,以原有账号、密码登录申报系统,请及时核对更新信息;未开通账号的申报者,请登录申报系统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待学校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信箱:xmsb2019@sinoss.net

  3.报送时间

  本次项目我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10日,申请者请于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在学校网上审核通过后报送以下纸质材料至本单位科研秘书:在线打印《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并填写打印《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承诺书》一份(电子版可在科研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交所在学院(部)科研秘书。科研秘书汇总申请材料连同加盖公章的申报汇总表(见附件)于2018年9月13日前一起报送至科研处。请务必按时提交,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纸质《申请评审书》前务必检查确保申请者及课题组成员均已签字。


五、其他要求

  1.申请者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3.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4.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5.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若在信息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取得联系。

  科研处联系人:崔庆、陈歆莹     88218266,zisukyc@163.com

附件1:2019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附件2: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3: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出版工作研究课题指南
                      

科  研  处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