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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校“高层次项目培育”专项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3 22:20:16  |  新闻来源:科研处办公室  |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高层次科研项目的前期培育,集聚学术团队,增强团队合作的意识,提升我校的科研竞争力,正式启动2018年度浙江外国语学院“高层次项目培育”专项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原则

  1、选题必须要有明确的预期目标,且须与学院学科建设和发展方向一致。重点资助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具有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的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项目的前期研究和体现地域优势和学校学科特色优势的新兴、交叉学科项目的前期研究(可以参考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和省部级以上相关重大项目申报指南)。

  2、围绕学校发展,特设两个选题:(1)浙江文化“走出去”研究中心专题;(2)服务“一带一路”多语种教育中心专题。申请者可围绕上述选题进行申报,题目自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申报时在课题名称后括号标明选题。

二、申报程序和截止时间

  1、申请者填写打印申报表一式2份、活页一式5份(申报表和活页见附件),由各单位统一报送科研处。申报表和活页word版由各单位汇总并填写汇总表发科研处邮箱:kyc@zisu.edu.cn

  2、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9月17日,逾期恕不受理。

三、申报条件和结题要求

  (一)申报条件

  1、本项目须以项目组的形式申报,项目组成员中校内研究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且校内研究人员中至少有1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所申报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项目等立项;

  (2)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项目研究;

  (3)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校“高层次项目培育”专项基金项目;

  (4)校“高层次项目培育”专项基金资助的项目未能获得省部级重点以上项目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在此专项基金项目结题后三年内暂不予申报本项目;

  (5)已获得过校“高层次项目培育”专项基金资助,但逾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结题后三年内暂不予申报本项目。

  (二)结题要求

  1、本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项目组在研究期限内须举办不少于1次有关项目研究的学术沙龙,集体探讨项目进展情况。学术沙龙举办信息须在校园网上发布。否则不予接受结题申请。

  2、本项目必须申报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项目等高层次项目,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结题:

  (1)同一项目组成员获得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项目等高层次项目立项(与研究项目相关、以浙江外国语学院为主持单位)。

  (2)在浙大一级期刊/EI Compendex期刊收录及以上发表2篇以上,或在浙大人文社科权威期刊/SSCI收录/A&HCI收录/SCI收录/《光明日报》(理论版,3000字以上)/《人民日报》(理论版,3000字以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2000字以上)/《新华文摘》(转载2000字以上)及以上发表1篇以上,与研究项目相关、以浙江外国语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且能反映项目组全体成员研究成果的学术论文。

  (3)研究报告获得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级以上单位以发文等形式采纳。

  (4)成果形式为专著的,提交书稿,学校组织出版。鼓励申报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或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后期资助项目。成果为学术论著翻译的,鼓励申报中华学术外译项目。

  希望各单位积极发动,认真组织好课题申报工作。

  若在信息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取得联系。

  科研处联系人:徐荣祥、崔庆;联系电话:88218266

 

附件:打包下载

1、浙江外国语学院科研课题申报表

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3、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