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及有关单位:
2018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限额数及奖励项目
1、2018年度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为7项。
2、根据学校《科研管理若干补充规定》(浙外院办〔2015〕106 号),国家级科研项目奖励一个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具体详见规定。
二、项目资助经费
根据教育厅规定,理工类项目资助1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0.5万元。
三、申报基本要求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支持中青年教师在科研领域的自由探索、自主创新活动;
2、项目主要资助高校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45周岁以下(含))。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建有合理的梯队;
3、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项目立项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的教师不得申报;
4、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人只能同时在研1个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四、申报流程及截止时间
1、本次项目由学校组织申报评审并发文立项。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申请者自主申报,二级学院(部)、科研处严格按照申报基本要求进行形式审查,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按限额数择优立项,立项过程在校网公开。
2、本次项目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各学院(部)请于截止时间之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汇总发至科研处邮箱:
(1)项目申请书,须采用最新版(2018版),采用历史版本无效。(见附件1)
(2)活页,用于匿名评审,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的姓名、所在学院(部门)名称等背景信息,否则将作为无效申请,不予评审。(见附件2)
(3)申报汇总表一份。(见附件3)
3、学校确定立项的项目要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www.ky.zjedu.gov.cn)完成《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18版)》填写提交。
若在信息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取得联系。
科研处联系人:徐荣祥,电话:88218266,E-mail:kyc@zisu.edu.cn
附件:打包下载
1、项目申请书
2、活页
3、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