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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2 16:49:19  |  新闻来源:科研处  |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报工作,实现高层次项目的进一步突破,现正式启动我校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的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布置如下:

一、职责分工

请各学院(部)积极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并承担起督促、指导与管理工作,要求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尤其是目前没有省部级以上在研科研课题的高级职称教师及新引进的青年博士务必积极申报。

申报人抓紧时间、认真撰写项目申报书,做到选题新颖、论证过程严密、创新亮点鲜明,并及时递交申请书初稿、正式申请书。

科研处对于及时递交的申请书初稿,将组织专家进行指导。

二、时间安排

1、2016年10月13日—11月20日,申报人撰写申请书初稿。

2、2016年11月21日-12月20日,专家指导,申报人修改申请书。

3、2016年12月21日-2017年2月,申报人根据2017年度相关项目申报通知,填写并提交正式申请书。

4、2017年2月-3月,科研处组织审查和最终上报。

三、注意事项

1、本次预申报参照各项目2016年度的项目申报通知和指南。申请书暂时仍用2016年度版本。申请书可在相应的申报系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或申报公告链接处下载。

2、申报人要认真阅读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通知要求及填表说明。

3、所有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书格式逐项填写,需要填写的内容不能无故留下空白。

4、申报人于2016年11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及电子稿交到各学院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纸质稿和电子稿缺一不可。每类课题科研秘书需同时报送加盖公章的汇总表一份,包含申报项目类别、课题名称、申报人等信息。

四、项目申报条件、申报通知可参考: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http://www.npopss-cn.gov.cn/n1/2015/1215/c219469-27929558.html)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info51310.htm)

3.教育部项目:《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www.sinoss.net/2016/0106/68308.html)

若在信息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取得联系。

联系人:徐荣祥,电话:88218266,E-mail:zisukyc@163.com

科研处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