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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2015年度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与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7 17:31:22  |  新闻来源:科研处  |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部门及有关单位:

    浙江省2015年度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教师教育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服务,为教师队伍建设服务,努力增强教师教育的科学性与针对性,提高教师教育的质量。

二、立项类别、数量和经费

2015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根据申报项目的实际情况,择优遴选设立。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5项,一般项目不超过50项。重点项目由“省师范教育科研基金”每项资助2万元,一般项目经费自筹。

三、项目申报要求

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应紧密结合当前教师培养、教师队伍建设和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需要,围绕国家与省级教育改革试点项目实施、各级各类中小学教师培养与培训工作热点与难点问题等进行研究,积极开展教师教育改革的实践和探索。申报重点项目要求研究内容必须是我省或本地区教师教育中的重大或全局问题,其研究成果必须为我省或本地区教师教育模式创新、教师管理制度创新与政策制定等所应用,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2015年申报项目范围参照《浙江省2015年度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指南》(见附件1),要求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研究计划切实可行。申报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两年。

四、项目申报名额

2015年度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将实行限额申报,择优立项。浙江大学及师范类高校申报数量不超过5项,其他从事教师教育的高校不超过3项,教师培训机构不超过1项。

五、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即第一申报人,下同)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一人不得同时作为两个及以上项目的负责人。在上届省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中未按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已拥有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具有独立开展与组织项目研究的能力与精力,能切实承担从项目设计、项目实施到成果形成的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项目组其他成员也应具备相应的业务水平、研究能力、合作意识及时间精力;能形成结构比较合理的年龄、知识、学科及学术梯队。

(四)已在其它相应层次立过项的项目,不得再行申报。

 六、申报办法

(一)项目申报负责人须填写《浙江省2015年度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打印纸质版一式6份连同电子版,提交所在学院(部)科研秘书。

(二)科研秘书统一汇总本学院(部)申报书,并填写《浙江省2015年度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一式1份加盖学院(部)公章,与申报书纸质版一起报送科研处,申报书和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

(三)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缺一不可。本次申报科研处接收材料的截止时间为6月15日,逾期恕不受理。

所有申报材料请各学院(部)科研秘书自行留底备查。

科研处联系人:徐荣祥,联系电话:88218266,电子邮箱:zisukyc@163.com

附件:

1.浙江省2015年度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指南

2.浙江省2015年度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书

3.浙江省2015年度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2015年5月7日